孕妇患淋病或殃及胎儿
淋病是由淋病奈瑟菌(简称淋球菌)引起的泌尿生殖系统的化脓性感染,也可侵犯眼睛、咽部、直肠和盆腔等处以及血行播散性感染。是常见的性传播疾病之一。
孕妇患淋病,既祸害自身又殃及胎儿,应引起育龄期妇女的高度警惕。
给孩子带来的危害
生育期妇女患淋病,几乎100%是通过性交感染,妊娠期淋病发病率为0.5%―0.7%。由于感染淋菌的部位是宫颈管、尿道旁腺和前庭大腺,早期病变局限,有80%以上患者无明显症状,有的仅出现脓性白带、尿频、尿痛等轻微症状,因此极易被人所忽视,或误认为是一般尿路炎症。这样就给淋菌以可乘之机,大量繁殖。在怀孕初期感染淋菌后,因宫腔尚未闭塞,淋菌会沿生殖道直上而引起淋菌性输卵管炎、淋菌性盆腔炎,更容易导致宫腔感染而流产。
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在自然流产的孕妇中,淋病导致的流产约占32%。妊娠中、晚期感染淋病后,易发展成播散性淋菌感染,引起羊膜腔内感染、羊膜早破、早产等并发症。病情严重的可发生产褥感染、产后败血症,危及母子的生命。如果妊娠期患淋病不进行彻底治疗,在分娩过程中,产道中的淋菌便会侵犯新生儿,常见的是新生儿淋菌性结膜炎,约占新生儿眼炎的5%―15%,一般出生4天双眼出现症状,治疗不及时,极易导致角膜溃疡而失明。
孕妇感染淋病,治疗时首选青霉素类抗生素,对青霉素过敏或耐药者,可用头孢霉素类药物(如注射用头孢曲松钠)。只要用药及时、足量、彻底,治愈率可达100%,一般不影响胎儿。
淋病治疗时要避开以下误区
一、诊断不正确或不全面:因淋病合并其他性传播疾病或尿路感染的情况并不少见,多种感染就使得淋病的治疗更加困难。因此,治疗淋病一定要去正规医院,积极配合专家正确、全面的治疗。
二、与伴侣未同时检查、同步治疗:女性感染淋病症状往往比较轻微,本人并不感觉到。所以,即使你自己的病情已经控制住,但是如果不带着性伴侣一起治疗的话,她体内隐藏的淋病病菌会再次通过性交传染给你。因此,在自己治疗淋病的同时也要带上自己的性伴侣和自己一起治疗。
三、盲目用药:从江湖医生那里买来的所谓的“新药”,不但昂贵,而且质量恐难保证,若是假药就更加得不偿失。
四、用法不妥当:如果治疗过程中没有按照医生的吩咐用药,这样会使细菌产生耐药性,即使是真药,也可能因细菌的耐药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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