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病是否能导致不孕不育
从七十年代开始,性病的范围逐渐扩大。到如今,除经典的五种性病外,世界卫生组织还把非淋菌性尿道炎、艾滋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生殖器念珠菌病、滴虫病、阴虱、乙型肝炎等也列入其中,目前性病已达到二十余种。性病是否能导致不孕不育呢?针对这个问题,记者专门采访了相关的不孕不育医生。
⑴淋病
有研究认为,淋病与男性不育最为相关。发生机制包括生殖器官病变和生殖道病变,如淋病引起的睾丸炎和附睾炎,或者淋病引起的男性尿道炎、精囊腺炎、输精管炎、前列腺炎及晚期发生的尿道狭窄等所引起的生殖道狭窄和闭锁均可继发不育症。而女性淋病的主要并发症为淋菌性盆腔炎,其中输卵管的慢性炎症可引起输卵管粘连、堵塞、积液等,常造成不孕或宫外孕。淋球菌感染次数越多,不孕不育的发病率越高。
此外,淋病还可以危及下一代。如果孕妇感染了淋病,少数可引起羊膜腔内感染或产后败血症等,胎儿在子宫内可发生感染或发育受损,导致早产、死产或新生儿败血症、新生儿淋菌性结膜炎等。
⑵梅毒
影响生育的另一种性病是梅毒。男性梅毒患者可引起输精管和精囊腺硬化,从而导致不育症。患有活动性梅毒的妇女其不孕率高达23%-40%,比正常人高出一倍。孕妇患上梅毒能传给胎儿,引起胎传梅毒。早期患者血中梅毒螺旋体最多,传播给胎儿的危险性也最高。如果不经抗梅毒治疗,早期梅毒孕妇几乎 100%可以引起以下的不良后果:①流产,胎儿器官有梅毒病变;②死产,生下有梅毒病变的死婴,或者产后不久即死亡。出现流产、死产或新生儿死亡的机率为50%。③发生胎传梅毒,可以在生后1~2月内发生梅毒症状,或者以后发生症状,发生率为50%。未经治疗的早期潜伏梅毒母亲,其婴儿20%为正常或健康,40%为死产,40%为胎传梅毒。未经治疗的晚期梅毒,其婴儿70%是正常或健康,10%为胎传梅毒,其余可以是死产或早产儿。孕妇患梅毒病期越短,对胎儿感染的机会越多。由此可见,梅毒的母婴传播对胎儿危害极大,应采取积极预防措施,避免发生胎传梅毒。
⑶非淋菌性尿道炎
非淋菌性尿道炎的病原体可侵入子宫和输卵管,引起盆腔炎症性疾病,最终导致输卵管阻塞或不通畅,造成不孕或宫外孕。另外,病原体和盆腔炎症可影响受精卵在子宫正常部位着床,造成习惯性流产。同样,病原体也能侵犯前列腺和附睾,导致输精管狭窄;解脲支原体还可吸附于精子上,导致精子的活动力下降。这些都可造成男性不育。
即使患有本病而能生育的妇女,也容易造成新生儿经产道感染,发生新生儿衣原体结膜炎、肺炎等;也可造成新生儿体重偏低,影响下一代的健康。
⑷尖锐湿疣
孕妇患尖锐湿疣的可能危险之一是流产,而且还可发生母婴传播。被感染此病的新生儿,可导致死亡。尖锐湿疣还可使新生儿经产道感染引起喉乳头瘤,威胁新生儿生命。
⑸生殖器疱疹
患有生殖器疱疹的妇女也会导致不育,此病孕妇常易发生早期流产。孕妇在妊娠头三个月感染本病,可发生胎儿异常或死胎。在分娩过程中,当胎儿经过疱疹病毒的宫颈口、阴道和外阴时,可传给胎儿。对胎儿的传播率,孕妇患原发疱疹时约50%,患复发疱疹时则少于8%。感染此病的新生儿60%-70%可因此而死亡。
⑹艾滋病
艾滋病号称"世纪瘟疫"、"超级癌症"。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妇女怀孕时,其子女受染的机会为50%,无论在妊娠期、分娩时和产后哺乳时都很有可能艾滋病传染给孩子。大部分带有HIV的孩子会3岁以前死亡。
因此,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妇女不要怀孕。如果不小心怀孕了,应自觉终止妊娠,以免把艾滋病传播给下一代。
⑺生殖道念珠菌病和滴虫病
这两种疾病一般来说,不会造成不育。孕妇得了这两种疾病,对胎儿的生长发育不会有明显影响,但若要口服药物治疗则可能受影响。对于生产来说,孕妇患念珠菌性阴道炎,胎儿经阴道分娩时有可能继发念珠菌感染。而孕妇患滴虫病也对生产不利,有可能使孕妇感染播散,或发生新生儿继发感染。因此,若已知患有这两种疾病,最好待治愈后再怀孕。
人类生育的最佳年龄是在20-35岁之间,此阶段是性发育成熟和性功能的活跃期,而性病也最易发生在这段年龄。由于性病对生育有严重影响,因此要积极防治性病。从古至今,就有"防患于未然","不治已病治未病"的古训,这即是告诫我们防病比治病更重要。而要预防性病,最关键的就是要避免不洁的性行为。
(责任编辑: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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